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快递业五项国家标准

信息来源:中国经济网 发布时间:2024-02-01 浏览:382

近日,市场监管总局(国家标准委)发布了《快递包装重金属与特定物质限量》《快递服务》《快递循环包装箱》等五项国家标准,为进一步规范邮政行业发展,提升快递服务质量水平,推动快递业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技术支撑。

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徐长兴介绍称,本批发布的五项标准,重点聚焦快递服务质量、快递绿色包装两大方面,总结近年来快递业发展实践,融入新技术新模式等最新成果,更好地指导快递服务提质增效,促进快递业高质量发展。

其中,《快递包装重金属与特定物质限量》(GB 43352—2023)是首部关于快递包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。标准分别针对纸类、塑料类、纺织纤维类及复合材料类快递包装产品,提出了铅、汞、镉、铬等重金属总体限量要求和单独限量要求,规定了溶剂残留、双酚A、邻苯二甲酸酯等特定物质限量要求,并给出了试验方法、取样制备要求,为快递绿色包装的生产和检测提供技术依据。

新版《快递服务》三项系列国家标准(GB/T 27917—2023)在结构上与2011版标准保持一致,共包括基本术语、组织要求、服务环节等三项标准。新标准进一步完善了快递服务术语体系,术语条目从80个增加至102个;细化了国内快递服务时限要求;强化了教育培训、劳动保障等从业人员权益保护要求;增加了快递用户个人信息采集、存储、使用中的数据安全要求;提出了针对不同下单方式和投递方式的快件收寄、投递要求,不断引领快递服务质量效率提升。

《快递循环包装箱》国家标准(GB/T 43283—2023)明确了嵌套式、折叠式、组合式三种结构的快递循环包装箱;提出了树脂类、植物质类箱板的强度要求,以及整箱物理性能、尺寸和公差、环保等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;给出了快递循环包装箱循环次数、标签等建议,引导建立包装箱循环运营管理系统。

据介绍,下一步,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发力,尽快出台《限制快递过度包装要求》强制性国家标准、《邮件快件循环包装使用指南》等推荐性国家标准,不断完善与绿色发展理念相适应的快递包装标准体系,为深化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提供有力支撑。